日后仍有待的政策调整,适应时代发展。这一条,百里燕明确无误的写在了新法的第一章,重点阐述了《均田法》与人口增长,商品经济发展的危害。
如果说低保田是新田制的核心,权贵的土地置换,以及军功赏罚和战死的抚恤是开了先河。
权贵的土地大多都是虚封,咸国除广信公一人以外,其他上至侯爵,下至大夫,最多不应该有超过十万亩的土地,但凡侵占和霸占的,想要他们吐出来显然也不可能。如果要他们强行吐出来,那就得开罪他们,这也不是咸王推新新政所希望见到的结果。
因此只能退而求其次,让他们自己报个数,认下这笔帐,但凡事后被查出隐瞒不报者,非但超过所报部分,要尽数查抄,还得罚款,算是一次坦白从宽抗拒从严的机会。
而事后证明,这些个权贵勋戚一个个滑得很,新田制在他们头上推行极为缓慢,数年不成,并以各种名义和方式隐藏田亩不报者十之七八。
迫不得已,若干年后由咸王出面,从权贵手中以实物和现金方式,逐步回收权贵手中土地,使之变成无土贵族。
为鼓励耕战,新田制同时还设立奖赏及抚恤制度,但凡立功者,授“功业田”,功业田免部田税,自产自留,可对外租赁,租价以官府租价为准,但产权不得流转出户,产权期限四十年。
以户籍为单位,本人健在者,若无原则过失,产权期内自行延续,籍此鼓励赡养。本人亡故后,妻子、子女直系产权期内继承使用权,配偶或在或亡故,配后及子女可续期二十年,续期后强制收回。配偶若三十岁以下,且无子女改嫁,该待遇不变,若三十岁以下,有子女改嫁,则自动失效,以鼓励战死者配偶再嫁生育。
战死、重残丧失劳动能力者,家中低保田税率普降一等,未及冠礼者免税,可抵死罪,可折功任意赎贱籍。
对战死及重残者的实物抚恤问题,百里燕刻意模糊了措辞,鲜有提及。
一是冷兵器战争,伤亡率实在太高,一场举国决战,阵亡七八万人甚至十几万人都有可能。百里燕此前的私人抚恤,只能算是杯水车薪略表心意,因为其他各军几乎都没有抚恤,先锋营有些抚恤,多少让人感觉有人情味,因为你尽力了。
若是按旧制,战死者家属非但可以免除税赋徭役,抚恤需要折合三年的土地产出,即便以三十石精米计算,至少需要四百万石精米、几十万匹棉布、数百万铜钱,才能兑付咸军阵亡和伤残抚恤,战争抚恤实在太大,咸国短时内根本负担不起,还不如不提。
二是咸国几十年来战死者受到抚恤的少之又少,不是国库空虚,就是官吏权贵到处伸手贪墨成风,最终发到烈属手上的,很难说有多少。
最后也是最要命的,去年五月以来,国库欠俸欠饷严重,还有外债,甚至募兵都是空口许愿赊欠在先,累计折合已达三百余万石精米,尚未偿还。
一旦公告新的抚恤措施,过去一年半中伤亡残疾的十几万人都要抚恤,这些算不算新规,如果算,立马需要兑现,如果兑现,好不容易买来的几百万石粮草,都得变成抚恤发放下去,这不是触动了咸王最敏感的神经了吗。
而且开了这个头,日后如果失信,由此带来的一系列政治后果是很严重的。
因此这个问题上,暂时只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,当一回无赖。当然,私底下力所能及的还是要做,但暂时还不能上纲上线。
授田法一经呈送内阁,不出所料的遭到一片反对。《授田法》最先波及的是人头税和土地出产一应税赋锐减,没有永兴城撑着,咸国就算是彻底破产。
首先反对的便是鼎炀侯和大司农莫安正,鼎炀侯隐田无疑最多,其次是广信公姜闵,其他反对者多少都有隐田,少的几百亩,多的几千上万亩。为此激烈辩论了大半个月,新田制迟迟通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