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零八章 金丹第三境:丹鼎起真火(2 / 3)

“内火有三重:精为民火,气为臣火,神为君火。

君火者,心火也。

民火者,肾火也。

心肾火发,如木出火,焚身乃正。惟气为臣火,不卑不亢,一意冲和,包裹混沌。斯谓之炼丹之火。”

“真人云,无祖气不足以涵养性天,无子气不足以烹炼金丹。而子气为火。认作长生三昧,阳文阴武者皆非。既云火矣,必伸缩吐纳,呈蜿蜒之状,熏燎炙烤,炼药成丹。”

“丹乃炼神之主,息为结丹之源。

丹因息生,息因丹住。丹若不得息,则丹不成;息若不得丹,则息不止。

何为息?呼吸相生也!

但呼有六字诀,为吹、呼、嘻、呵、嘘、,而吸只一字而已。

呼者六字,皆由内而外,吸独由外而内。而外入者,声易寂;内出者,声易粗。

起真火炼丹者,谨记一窍出纳,俱要微微。

不可于吸时无声,声寂则火柔,火柔则丹不成;

不可于呼时有声,声粗则火旺,火旺则丹裂。

中规中矩,方得调息三昧,而得炼丹之真火也。”

“人有脏腑而成身,脏腑为气所必到。气不到,则不通,不通则痛,痛则不通,而气贵适匀。

起火炼丹者,既已采药归炉,午前则向东,午后则向南。按方位端坐,扣齿而咽津。

呵心中浊气,吸天地之元气以入鼎,如此六次。

呼脾中浊气,仍吸元气入之,又六次。

肺中浊气,仍吸元气入之,又六次。

嘘肝中浊气,仍吸元气入之,又六次。

吹以泄胃气,而吸元气入之,又六次。

嘻以泄肾气,而吸元气入之,又六次。

是为三十六小周天也!”

“火以呼吸为火,既无烟,自无焰,岂同凡火?

然无焰则无力,无力则丹不成,于真息中求之,吐纳停匀,即焰之熏炙也。但焰有轻重之分,亦有分合之道。

取心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一分;

取脾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二分;

取肺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三分;

取肝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四分;

取胃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五分;

取肾气以为火,呼吸六次则为焰六分。

得遇某时则为取某火,各加十八遍而为焰九分。

而焰至九分,其力方有一半。

后再依前法各行六次,以心火为主,而肝、肾、脾、胃、肺诸火为仆,由轻而重,由分而合,则焰力乃!”

“炼金丹,需火、需焰,亦需风。呼吸为火,呼吸中之呼吸则为风。

但呼吸微矣,于呼吸之中求呼吸,乃是微中之微也!然亦有法!

譬如呼吸心气,一呼之后,不可即吸,需再呼一次,为时半倍于前呼;

一吸之后,不可即呼,需再吸一次,为时半倍于前吸。

诸气皆然。

由此,自得火中有风,风动火旺之道。

而火有火穴,前之所述呼吸,宜入火穴而化火,不可偏错入风门。

风有风门,所谓呼吸中之呼吸,宜归风门而变风,不可偏错入火穴。

火借风威,风因火起,二者相生不相背,则可烹炼鼎炉,化药而成金丹也!”

“而真火有风险,炼丹需谨慎。

一在念不可起,念起则火炙热;

二在意不可散,意散则火冷;

三在目不可视,目视则火而伤魂;

四在耳不可听,耳听则火而伤魄;

五在呼吸不可骤,骤则散漫而无归;

六在呼吸不可停,停则断续而无力。

凡此种种,为祸不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