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五章 白山黑水间的争夺(三)(3 / 3)

年经省政府批准,建立了毛甸子、虎山、步达远、灌水、杨木川、夹皮沟(硼海)、灌水镇7个满族乡(镇)和下露河朝鲜族满族镇,少数民族乡(镇)占县乡(镇)总数3478。2002年第五次人口普查,满族人口232248人,占县总人口5342。

(二)汉族

汉族自古就是宽甸各族人民中居住最早、人口最多的民族。战国时期,燕人进入辽东。由于时代演变,境内汉人时增时减。明嘉靖年间,在宽甸修筑险山(今土城子村)、江沿台(今虎山)等铖堡,实行“屯军边上,寓军于农”政策。万历初年兴筑“宽奠六堡”后,实行屯田制,汉族人口渐增。清咸丰至同治年间,山东、直隶等地的汉族人为寻求生计冲破清王朝封禁令,进入宽甸垦植求生。清光绪三十三年,县人口176018人,汉族人占十分之九。民国前期,军阀混战,灾害频繁,关内灾民闯关东下边外,加之满族人出旗入民,汉族人口急剧增加。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,汉族人口占总人口的942。1983年落实党的民族政策,原改变族属的满族人恢复满族,1985年汉族人口253806人,占县总人口的5819。2002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,汉族人口195346人,占总人口数的4493。

(三)朝鲜族

清宣统二年(1910年)日本吞并朝鲜半岛,一些朝鲜爱国者和破产农民不堪日本帝国主义的残酷统治,纷纷背井离乡来宽甸。到民国4年县朝鲜族有2040户、11307人。民国19年(1930年)满洲省委在宽甸建立特别支部,大多数党员是朝鲜人。民国20年“九一八”事变后,又有一些朝鲜人到宽甸定居,至民国29年县有朝鲜族1585户、8927人。

新中国成立后,1953年第一次人口普查时,县有朝鲜族11124人。1959年,为支持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和平建设,县有315人经政府批准迁居朝鲜。1961年后,县内水田面积减少,为照顾朝鲜族人民的生产和生活习惯,一些朝鲜族人迁往沈阳、盘锦、东港等水田地区。至1985年朝鲜族人口6464人,占县总人口148。2002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,县朝鲜族人口下降到4925人,占县人口总数的113。

回族进入宽甸较晚。清光绪五年(1879年)回族人哈广德从关内迁到宽甸,在县衙当差。不久,马国良、哈金发、哈金才投奔哈广德来宽居住。光绪年间,县回族居民不足10户,宣统二年增加到38户、246人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回族人民的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受到党和政府的尊重。宽甸镇新开路西设清真寺,是回族宗教活动中心。回族人民勤劳朴实,热情好客,注重互助互爱,珍惜民族团结,讲究卫生。回族人一般不与他族人通婚,人口发展较为缓慢。1985年466人,占县总人口的01。2002年回族人口398人,占县总人口的009,多居住在宽甸镇内,主要从事商业和饮食服务业。

(五)蒙古族

宽甸的蒙古族多为清政府拨往沈阳、凤城、岫岩等地的八旗子弟后裔,于清同治、光绪年间迁入宽甸。宣统二年县蒙古族343户、1241人。民国期间,少数民族受到歧视,人口减少。新中国成立后,1953年县有蒙古族528人,1985年县蒙古族人口1353人,占县总人口031。2002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时,县蒙古族1562人,占县总人口035。

宽甸境内壮族、锡伯族、土家族、侗族等少数民族共有203人,多系建国后因工作调动、婚姻等原因正常迁入。[8]未完待续。